演員孫菲菲離婚告誡女孩:不要未婚先孕
不要未婚先孕,這是44歲的演員孫菲菲在離婚時告誡給所有女孩的一句話。像小編作為一名80后的女子,小時候看的電視劇《萍蹤俠影》,記得非常清楚,孫菲菲在里面扮演的靜公主,感覺那時候的她長的好漂亮呀,覺著她和范冰冰一樣漂亮。
誰小時候沒有一些幻想呢?那時候想著自己要是能長成她這種的臉型,這種的眼睛,那該多好啊,再次看到關于她的消息,就是離婚的消息了,當然了,這么些年她也演過電視劇,只不過印象最深的還是小時候的那一部。
她說沒有必要假裝婚姻美滿的樣子,她已經離婚了,她的婚姻雖然不完美,但很完整?,F(xiàn)在對普通人來說,離婚倆字根本就不稀奇了,只不過作為演員一提到離婚,我們大家還想要關注一下。
而且她還把自己這一段婚姻的經驗告訴給了大家:女孩子千萬不要未婚先孕,這是對方拿捏你的辦法,他知道懷有身孕的你進退兩難,打掉孩子是對女方精神和肉體上的雙重傷害,他料定你不會這樣決絕。她還說,在她懷孕之后,對方沒有給她買過一粒葡萄干,因為她知道你是跑不掉的。
從她這段話中感覺,她在婚姻中好卑微啊!不過這種事情真的發(fā)生在很多女孩身上,懷了孕,還有多少人能有資本談呢?尤其是對遠嫁的女孩來說,小編一個朋友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就因為未婚先孕,沒有1分錢的彩禮,沒有戒指,沒有婚紗,更沒有婚紗照,因為根本就沒有資本跟人家再談這些,想結你就結,不想結人家也不會拿你當回事。有時候想一想,人家是不是早就想好了,先讓你懷孕,再跟你談結婚的事情了,這樣不是省了很多很多錢嗎?
孫菲菲還把自己在這段婚姻中的真實生活說了一下,如果房子是女方買的,日后的生活費也是女孩負擔,孩子上學的一切費用都是由母親承擔,照顧孩子也是女方一人,那離婚對她來說就沒有什么可怕的,反而只是一紙判決,還她自由之身。
孫菲菲作為一名演員,她還有那個資本可以給自己買房子,可以照顧孩子,但是現(xiàn)實中,更多的女孩是沒有這個能力的。當然了,我們很多人也是覺得孫菲菲是遇人不淑,現(xiàn)實中大部分的男人還是想過安穩(wěn)的生活的。真遇到了這種不安穩(wěn)的男人,除了說自己的運氣不好,那也只能怪自己沒有眼光了。不管是戀愛還是婚姻,一定要保持一顆理智的頭腦,該放手的時候一定要放手。即便是結了婚生了娃,發(fā)現(xiàn)遇人不淑,一定要想辦法為自己的生活,為孩子的生活做出努力,真到了離婚的那一步,男方該盡的義務,也一定要讓對方盡到。
所以,女孩在婚前一定不要懷孕,別說懷孕了,在古代,同居都是不恥的事情,雖然男孩要自重,但是女孩更應該自重,因為男孩不自重,受傷的永遠都是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