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5-09-14 來源:格物窮理網作者:羞死屯火箭
近日,吉林長春高空拋物致死案的民事部分,由長春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未當庭宣判。原告要求被告(萬達集團相關公司、夜市管理方等涉事5方)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慰問金等,共計200余萬元。庭審時,法院曾詢問各方是否同意調解。9月12日,被害人的姐姐婁女士告訴南都N視頻記者,對于庭審結果尚無法預期,“看法院怎么處理”。
家屬曾稱悲劇本可避免
據此前報道,2023年6月22日,28歲的小婁從外地來長春游玩,路過紅旗街的夜市小吃街時,被高空投下的磚頭砸中頭部,不幸去世。當晚,長春警方將22歲、無業(yè)的男性嫌疑人周某抓獲,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同年11月27日,該案一審在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被害人。
據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因不能自食其力,產生厭世、仇視社會情緒,遂預謀采取從高層建筑物上多次投擲磚頭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員生命。6天時間內,他先后向地面投擲了兩桶5升桶裝水、3罐未開封可樂、8塊磚頭,砸中樓下小吃街3名食客及攤主,致1死1傷。2024年10月21日上午,相關案件在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最高人民法院核準被告人周某死刑,立即執(zhí)行。
被害人小婁的姐姐婁女士稱,周某曾當庭表示“就想砸死別人來求死”,聽到死刑判決,他依然微笑,“有一種得償所愿的感覺”。但對于無辜被奪去生命的小婁一家,失去至親的傷痛無法撫平。
在婁女士看來,這本應是一起“可以避免的人禍”。因為罪犯從長春紅旗街的樓上,往樓下萬達廣場人流密集的夜市拋擲各種物品,時間跨度足有6天,期間周圍群眾曾多次向管理方反映,甚至數(shù)次報警,都未能阻止悲劇發(fā)生。
婁女士表示,作為家屬,將繼續(xù)向涉事方追責,目的是警醒世人,避免再有無辜的受害者出現(xiàn)。
民事庭審未當庭宣判
記者獲悉,今年9月10日,長春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小婁父母訴大連萬達集團、萬達商業(yè)管理集團長春分公司、長春國信謙誠物業(yè)服務有限公司、中食地標數(shù)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責任糾紛一案。原告要求被告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慰問金等,共計200余萬元。
庭審中,原告方認為案發(fā)地點長期存在安全隱患,廣場樓頂和樓道內隨意堆放磚塊,且此前已有多起高空拋物傷人事件。被告需更多積極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如物業(yè)管理者在天臺安排人手巡視,巡視住宅內建筑垃圾是否及時清除,以及活動經營者是否應在場地上空搭建臨時性安全防護網等。原告方稱,各被告均未妥善履行安全保障義務,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各被告方也分別進行了答辯和陳述。其中,萬達方面辯稱,其能積極及時通知國信物業(yè)等巡查來排除危險,已經做到法律設定的基本安全保障義務。對于本案的焦點問題——磚頭,其認為有沒有磚頭,并不是影響結果發(fā)生的唯一因素。國信物業(yè)則稱,案件發(fā)生前,物業(yè)公司已在電梯等處張貼過禁止高空拋物的提示。事發(fā)前,物業(yè)有定期對樓道進行巡查、清掃,對于裝修材料,要積累到一定程度、影響業(yè)主正常通道使用時,才會通知集中清理。
記者了解到,庭審時,法院詢問各方是否同意調解,原告方表示同意,被告方意見尚未統(tǒng)一。法院未當庭宣判結果。9月12日,被害人的姐姐婁女士稱,對于調解,尊重法院的建議,目前還沒有收到進一步通知。對于庭審結果尚無法預期,“看法院怎么處理”。
來源 南方都市報、紅星新聞
編輯 陳歡 審核 楊靜雅 呂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