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冬至時節(jié),娛樂圈爆出一則重磅新聞:楊冪與劉愷威宣布離婚。此消息一出,如巨石投入平靜湖面,在娛樂圈激起千層浪,引發(fā)廣泛熱議。
離婚后,楊冪的事業(yè)發(fā)展勢頭依舊強勁,猶如開足馬力的列車一路向前。她接連參演多部影視劇,如《寶貝兒》《扶搖》《哈爾濱一九四四》等。尤其是在《狐妖小紅娘》中,她所塑造的角色嫵媚動人,絲毫看不出已為人母,宛如青春少女。
相較之下,劉愷威的事業(yè)軌跡與楊冪有所不同。離婚后,他獲得的工作機會顯著減少。然而,他頗具主見,于2020年開始專注于話劇演出。在《雷雨》等經典劇目中,他的出色表現得到了業(yè)內人士的認可,此次轉型可視為成功之舉。
此時,不禁讓人想起宋丹丹曾說過的話。有一次,宋丹丹在社交平臺轉發(fā)一篇博文,并提及英達對兒子巴圖造成的傷害。有趣的是,這一事件與楊冪、劉愷威離婚事件存在相似之處,均反映出明星離婚對孩子可能產生的影響。
心理學家研究表明,在70%的離婚案例中,雙方在分開三年后,事業(yè)和生活質量會有明顯提升。這一數據用在楊冪和劉愷威身上十分貼切。
如今,楊冪在影視圈的發(fā)展蒸蒸日上,劉愷威在話劇舞臺上也取得新突破。這表明,有時兩人分開,反而能促使彼此變得更加優(yōu)秀。此事也在一定程度上驗證了宋丹丹關于離婚對孩子影響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