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蘇永康那段不堪的2002年酒吧涉毒、勒戒11天的“黑歷史”還真就被大張旗鼓的2025年的演唱會的高調重啟給一一翻了個天衣無縫的無痕
甚至還能一一得意的揚揚自得的將“報批的材料”硬的給說了個“合規(guī)”,更是大麥網(wǎng)上的一票一票的從199到699的高價熱賣的將這場演唱會的門票的將一票一票的賣的搶的你搶的我,——難道這也就將“吸毒藝人終身禁演”的社會的底線也就一一給撕開了嗎?
然而一旦我們開始對其的深入剖析就發(fā)現(xiàn)了這其中的千絲萬縷的復雜的矛盾的邏輯。但蘇永康的團隊卻將這一法規(guī)的空白“鉆了個空子”,以“22年前的舊案”為由,將當年的吸毒一案提了出來,對其所采取的“禁演”的行政處罰也一并推翻了,直接將其打入了“文化演出”的正規(guī)之列。
同時,對于目前的“文化演出條例”中明確限制了“吸毒被捕未滿三年”的藝人,對22年前的舊案卻一一無明確的約束,似乎也就順理成章的將這兩條相互矛盾的條例一一都給打破了。不知不覺就將前科的“香港資深歌手”給“技術性洗白”了,報批的材料里也一筆不提那段涉毒的黑歷史。
不僅僅是一場圍繞“曹路案”的法律糾紛,更是法律與道德的千絲萬縷的博弈,亦是對我們這個以法治國的社會的深刻的詰問。當手續(xù)的合規(guī)性無法帶來真正的公眾認可時,我們就不得不這樣說:“票可以買來,但是良心就不那么容易被買通了!”
尤其是當像大麥網(wǎng)的售票頁面上就涌入了數(shù)萬條對藝人的“拒絕洗白”的評論,當#抵制污點藝人#的這一個標簽就沖上熱搜的榜首時,我們就已經(jīng)明顯的看到了社會的共識從未動搖的這一點——毒品的紅線,永遠都不容我們去試探!
或許蘇永康更應該聽聽真正的歌迷的聲聲怨:并不是大家都在不經(jīng)意間將老歌的經(jīng)典與自己那幾首淡出風口的作品等同起來的就不想念老歌,而是這個時代的我們都想為自己那一抹的污點買單,可就是不甘愿為蘇永康那幾首淡出風口的作品買單了。只有將站在風雨的舞臺上用余生去默默的贖清自己的內心的罪惡才真正的做了回歸.。畢竟聚光燈能照亮舞臺,卻照不亮迷失過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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