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請使用瀏覽器分享功能進行分享
9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情况,发布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共审查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人,审查起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制发检察建件,提起公益诉件。
在“统一行动”集群效应下,一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成效显著,全区检察机关以大兴安岭为主场,开展山林保护统一行动,办理山林公益保护案件;以黄河和“一湖两海”为主场,开展河湖保护统一行动,办理河湖公益保护案件;以呼伦贝尔大草原、锡林郭勒大草原为主场,开展草原保护统一行动,办理草原公益保护案件,保护草.61万亩。
此外,检察机关落实高质效办案,强化重大案件办理,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移送、最高检交办案件;深化铁检集中改革,提升案件办理专业化;以可诉性为指引,坚持审前实现公益保护是最佳司法目的,96.85%的问题均在审前阶段得到解决;加强区域协同办案,强化生态监督合力,2023年以来,检察机关跨区域移送案件线件;凝聚多方合力,全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份;激发全社会呵护生态环境内生动力,聘请“益心为公”志愿余人,接收群众反映线件,举办公益诉讼听次,邀请群众对办案效果监次……
据悉,此次发布的十大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行政公益诉讼件、民事公益诉讼件,涵盖水体污染、行洪安全、矿山治理、山林保护、草原保护、固废危废污染、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本次典型案例经盟市选送、自治区初选及集体讨论,从三年来办结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中评选而出,为全区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提供参考借鉴。(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李玉波)